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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農機農墾發展中心關于對部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投檔違規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
河南省農機農墾發展中心關于對部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投檔違規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
豫農機農墾文〔2025〕20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各有關單位:
一、對相關企業投檔違規行為處理
經查,德州智珊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河北崢嶸農機有限公司、內蒙古瑞豐農牧業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在河南省2025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投檔過程中,存在投檔違規行為。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7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要求及相關規定,我單位對上述3家企業進行了約談告知,并作出如下處理意見:
取消德州智珊機械設備有限公司2BX-6、2BXF-6小麥播種機、內蒙古瑞豐農牧業裝備股份有限公司9YG-1.0圓草捆打捆機在河南省的補貼資格;暫停河北崢嶸農機有限公司2BQM-6免耕施肥播種機在河南省的補貼資格,暫停期3個月,自本通報發布之日起執行。暫停期間,河北崢嶸農機有限公司應按規定進行整改。暫停期滿且完成整改后,可書面申請恢復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因取消、暫停產品補貼資格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企業自行承擔。各農機生產企業要引以為戒,加強管理,嚴格執行補貼機具投檔的相關規定,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義務,杜絕投檔違規行為的發生。
二、恢復相關企業產品在我省補貼資格
我中心于2025年5月20日發文暫停了山東裕豐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的3WPZ-1100DY型自走式大豆玉米復合種植噴桿噴霧機在我省的補貼資格,暫停期3個月。
暫停補貼資格期間,該企業積極主動進行了自查和整改,并遞交了整改報告。
經研究,山東裕豐農業裝備有限公司整改情況符合相關要求。按照相關程序,決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恢復山東裕豐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的3WPZ-1100DY型自走式大豆玉米復合種植噴桿噴霧機在我省的補貼資格。
河南省農機農墾發展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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